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青年奖章、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团委发布时间:2020-04-28浏览次数:80

各团总支:

2019-2020学年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在学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组织动员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不忘初心、牢记青春使命,争做建设新时代的先锋,走在高质量发展的前列,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在2020年“五四”期间对2019-2020学年现出来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青年奖章集中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组织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能够积极参加所在团委组织的活动,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关心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团员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和要求。

3.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等,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任务中,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4.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切实履职尽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好“双述双评”工作,所属团组织有较强的组织力。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5.认真做好推优入党和发展新团员工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团支委团结协作,积极配合,搞好团支部工作,团员个人未受过违纪处分。

(二)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积极要求上进,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模范遵守团的纪律,组织观念强,带头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协助团组织做好工作,按时缴纳团费。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各项活动。

3.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学习成绩优秀,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综合素质测评名列班级前十名,成绩在班级前20%。

4.成为社团正式成员,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

1)表彰“战斗员”。表彰返乡大学生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团组织的指导下科学有序参与基层疫情联防防控工作,听指挥、勇拼搏、见行动,在防控疫情战斗的前线接受考验、经受锻炼。重点参与人员排查、巡逻防控、应急值守、消毒清洁、环境整治、心理防护等工作。

2)表彰“宣传员”。带头遵守各项防控规定,及时面向群众发布权威信息,准确解读防控措施,劝导在外人员暂不返乡,示范带动广大群众提升防疫能力;带头学习并广泛宣传居家观察、卫生防疫等科学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勇于同一切不利于疫情防控的言行做斗争;带头抵制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疫情交叉感染。

3)表彰“保障员”。做好防疫物品的登记采购、有序发放。帮助所在村(社区)群众做好生活用品采买、紧急事项代办等,协助做好孤寡老人、困难青少年等群体的服务保障。面向本村(社区)参与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家庭的老年人和未成年子女,以及留守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成年人等开展心理辅导、学业辅导、读书交流、亲情陪伴、生活照料等家庭志愿服务。

(三)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团员评比条件。

2.团干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原则性强,起到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3.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强,团的工作有创新,有成效。

4.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热心为同学服务。

(四)五四青年奖章评选条件:

1.应具备获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的所有基本条件,且曾获得2018-2019学年优秀团员或团干部的荣誉称号。

2.学习成绩优秀,热爱集体,积极主动从事学校和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身心健康,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另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团的工作事务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2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参加“挑战杯”等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并且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者在其他科技创新活动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

3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等形式的的实践活动或青年志愿者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同学。

4积极组织参加各种社团活动。

5参加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或体育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受到省市级以上奖励的同学。

6在其他省市级以上评比、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学。

二、评选程序

1.初评阶段4月28—4月30日)

各团支部要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民主评选,51日前将初评名单及评选情况书面汇报系团总支集体和个人的事迹材料要详实。

2.复核阶段56—57日)

1)各系团总支要根据评选标准,严格复核团总支的申报材料;要认真指导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填写有关表格,并在表上签署团总支意见。

2)5月8日前,各系团总支要将表格、先进事迹、评选情况等材料整理,报院团委审核,过期一律作为放弃处理。

3.审批阶段59—510日)

院团委对各系团总支上报材料进行审批,并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线上表彰。

三、评选比例

五四红旗团支部: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择优上报1-2个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班可评优秀团员的人数应控制在班级团员总数的5%以内,优秀团员干部最多1名,且优秀团员与优秀团干部原则上不兼得。各团总支评优秀团干部的名额控制在系部团总支在职总数的10%以内。

五四青年奖章:各系部申报一名。

四、评选要求

团内表彰是团组织激励先进,带动后进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评比一定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态度要认真、负责、细致、扎实。

1.规范程序。各团总支推荐的个人和集体要在全面了解情况、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公示的程序产生,实现推荐工作的民主公开;要充分运用好“双述双评”的评议结果,确保推荐的先进个人在团员青年中的公认度较高。

2.严格把关。各团总支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按要求撰写申报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1000字以内,五四青年奖章2000字以内,五四红旗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并提供各类相关证明材料。

3.把握进度。请各团总支于202058日前,将电子版、纸质材料汇总后报学院团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共青团开云(中国)委员会

                                                  2020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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