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5-29浏览次数:82

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考核内容
    根据《2018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对培养对象进行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考核要求
    学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期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四、工作安排
    请考核人员所在部门于6月24日前将《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2018年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汇总表》(见附件,提交电子版)及支撑材料纸质稿一份报人事处105办公室。支撑材料包括:培养期内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主要论文论著代表作(培养期内发表论文的中国知网查询目录)等复印件(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联系人:金娟,电话:84126015,邮箱:158766048@qq.com。  
    附件:
    1.2018年度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汇总表
    2.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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