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1)编制和报送的通知

发布部门:质控办发布时间:2020-12-07浏览次数:106

各系部、职能处室:

根据教职成司函《关于持续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2020〕3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1)编制和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质量年报》编制工作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各专业应根据2020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信息,围绕基本情况(现状)取得的成效与特色主要问题和诊改对策(措施)撰写《专业质量年报》。

请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提交本系部各专业质量年报,于202117日(星期四)下班前,提交《专业质量年报》电子档至质控办袁婷婷处。

年报命名“**专业)质量报告(2021)(**系部(全称))”,《专业质量年报》应符合以下格式要求:标题为“宋体+四号字体加粗”,正文“宋体+小四号字体+1.5倍行距”。

二、《师资队伍建设质量报告》、《学生发展质量报告》《课程建设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相关部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对2019-2020学年的主要表格数据做出分析,围绕师资队伍”、“学生发展课程建设”几个层面基本情况(现状)、取得的成效与特色、主要问题和诊改对策(措施)撰写质量年报

请部门于202117日(星期四)下班前,提交《**(师资队伍、学生、课程发展)质量年报》电子档至质控办袁婷婷处。

该质量年报应符合以下格式要求:标题为“宋体+四号字体加粗”,正文“宋体+小四号字体+1.5倍行距”。

三、其他说明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中时间和格式要求提交材料,如有疑问请联系质控办袁婷婷,联系电话:84170362

质量管理与控制办公室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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