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 国家安全教育日

来源:学工处发布时间:2021-04-15浏览次数:210

2021年4月15日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颁布实施以来的

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有关知识吧

01

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为加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后每年4月15日,我国都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02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03

国家安全包括哪几个方面

国家安全看似离我们遥远

实则不然

维护国家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

近年来

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层出不穷

无意中为国外间谍当向导而泄密

军迷在社交网站晒资料泄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朋友圈涉密等

那么作为大学生

我们可以为国家安全做些什么呢?

提高对国家安全的认知 

一、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观念

国家安全涉及的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首要保障。科学技术是没有国界的,但知识分子不能没有自己的祖国。所以,把国家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是国家的需要,更是个人安全的需要。

在对外交往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不卑不亢;既要珍惜个人友谊,又要牢记国家利益,不失国格、人格。

二、熟悉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

应该有所了解,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其中,特别应当熟悉以下一些法律、法规: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出国留学人员守则等等。

对遇到的法律界线不清的问题,要肯学、勤问、慎行。

三、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个国家安全意识缺失的民族,只能被动挨打,更别谈发展。作为大学生,我们可以积极参加各类爱国主义宣传及国家安全教育活动,以便我们更好地认清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危机忧患意识、树立国家安全观念。

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在策反中方人员,窃取中国政治、军事情报和外交秘密的同时,加大了对经济、科技领域的渗透、窃密的力度。不少在校或留学学生被谍报机关盯住,以金钱利诱等方式迫使知识分子为他们提供情报服务。这类案件在近年爆发频繁,身为大学生的我们,应加强自身安全意识,提升反奸防谍能力。

在行动上维护国家安全

一、发现可疑线索不隐瞒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案例】大学生林某偶然看到一陌生男子鬼鬼祟祟在我国军事基地拍照并且打听基地情况。小林见状立即将此事报告了有关部门。

二、不非法传播国家信息

不参与出版和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不利用电子邮件,电子论坛等网络传播途径美化西方社会,诋毁我国形象。

要严守党和国家秘密,自觉地同泄密行为和窃密行径作斗争。

【案例】小齐与境外势力相互沟通、配合,出版和传播大量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利用电子邮件、论坛、网络聊天室等网络传播途径,抨击我国经济社会政策,歪曲和攻击我国人权状况,诋毁我国形象,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审查。

三、不随意拍照

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照,更不要在微信朋友圈分享部队训练,武器装备,军人军装照等照片。

不法分子常常会通过网络追踪更多的信息,对军事安全构成威胁。

【案例】2012年4月,徐某考入该省某重点大学时,家里生活不宽裕,他在网上“寻求学费资助2000元”。不久,一名“一家境外投资咨询公司的研究员”向徐某提供了一份兼职,月薪2000元,要求他到附近军港为其拍摄军事设施和军舰。2013年5月,徐某行为败露,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审查。 

四、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

我们应该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支持和理解其工作。我们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从小事做起,为保护国家安全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的兴亡

还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大学生应该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

积极维护国家安全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

站在时代与知识前沿的我们

理应以身作则

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

承担起保家卫国的责任